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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著名律師:台灣人也是中國人 不應區隔對立

2012年04月17日10:03    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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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主任王毅4月14日在美國休斯敦與僑界台胞座談時指出,兩岸民眾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台灣民眾既是生活在寶島的台灣人,同時也是傳承五千年中華民族血脈與文明的中國人,不能也不應該人為地把“台灣人”和“中國人”區隔、對立。

記憶中這應該是大陸官方人士首度明確將“台灣人”和“中國人”的語匯概念闡述得如此透徹,值得關心兩岸關系互動的島內各界,尤其是泛綠朋友們加以深入思考、冷靜理解。

有些人將“台灣人”這個名號與“中國人”加以區隔、對立,其實是出於煽動族群情緒的選舉謀略,既無助於台灣內部的團結,也有礙海峽兩岸的相互溝通與友誼的建立。試想,如果刻意強調“你是中國人”、“我是台灣人”,那麼,進一步的邏輯就會是“孔子、孟子、李白、杜甫是你們中國人,不是我們台灣人”,這對於“台灣人”的歷史文化評價又有什麼加分作用呢?甚至若進而發展成充滿敵我意識的“去你的中國!”之說,對兩岸和平相處又有何助益呢?

現在一般所稱的“台灣本土人”,是指閩南后裔,最早跟隨鄭成功渡過黑水溝(台灣海峽)移民台灣西部,其先祖則是源於“河洛”,即中原一帶。《詩經•小雅》中“小雅盡廢,則四夷交侵,中國微矣!”足見當時的“中國”名號乃是與蠻夷區隔而來。《禮記•中庸》記載“……是以聲名洋溢乎中國,施及蠻貊。”此“中國”稱謂實與“中原”、“中華”含義相同。

即便是目前在台灣社會,放眼文化界和商界,“中國”一詞亦於你我周遭俯拾皆是。如中國文化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以及中國信托公司、中國鋼鐵公司、中國石油公司……如果硬要把“中國”這個用語、名號,奉送海峽彼岸為其專用,既與台灣現實社會情境不符,何況對台灣人又有什麼好處呢?

2000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大陸曾發表聲明說:“一個中國原則,見之於台灣當局多年來的有關規定和政策文件,不是我們單方面強加給台灣的。”這也正是“九二共識”和“一中各表”的默契象征。從而“台灣人也是中國人”這樣的史觀說法,對台灣並沒有減分,而對海峽兩岸的發展則有加分,在島內有什麼反對的道理呢?

許文彬(台灣) 作者為台灣著名律師

(責編:楊淵、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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