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4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當局行政機構負責人陳沖核定“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自今年11月1日起開始推動,希望促進台商回台投資金額達2000億元(新台幣,下同)。
台當局“行政院”上午舉行政務會談,討論拓展新興市場策略與作法,並整理14項施政績效。會后由“行政院秘書長”陳士魁、“經濟部長”施顏祥與“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舉行記者會說明。
台“行政院”將“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列入施政績效,陳士魁說,陳沖已核定這項方案,自11月1日起開始推動。
台“行政院”表示,方案採行協助解決人力問題等6大策略措施,希望能促進台商回台投資金額達2000億元,創造整體產值3037億元,增加勞工約8.2萬人就業機會。
6大策略措施包括協助解決人力問題、協助取得土地信息、提供設備進口關稅優惠、加強輔導咨詢、加快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后續協議談判、透過“國發”基金挹注降低台商資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