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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10:0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字號:
連勝文 |
本報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連戰長子連勝文遭槍擊案,10月24日依殺人罪判槍手“馬面”林正偉無期徒刑,剝奪公民權利終身。
連勝文在2010年11月26日台灣“五都”選前之夜,為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台,遭林正偉槍擊、臉部中彈,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聖則慘遭流彈擊斃。
新北板橋檢方去年1月間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將林正偉起訴。板橋地方法院今年5月判林正偉24年有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加重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責編:劉凌、趙鳴飛)
連勝文,槍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