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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3日10:42|來源:中新網|字號:
摘要:台灣一初中少女小涵不滿父親管太嚴,還因她考試成績太差趕她出門,一怒下報警指稱遭父親性侵,讓父親被移送法辦。 |
中新網7月23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一初中少女小涵不滿父親管太嚴,還因她考試成績太差趕她出門,一怒下報警指稱遭父親性侵,讓父親被移送法辦﹔由於小涵說詞漏洞百出,父親通過測謊也無其它証據,新北地檢署22日給這名父親不起訴處分。
小涵(14歲)向警方指控,爸爸在她小學四年級時的某個夜晚,喝完酒后扑到她身上,最后性侵得逞﹔但小涵在檢方偵訊時,卻又說她不記得衣服是自己脫的還是爸爸脫的,也不確定爸爸有沒有性侵得逞。
父親偵訊時指出,小女兒從小都是母親護著她,他則扮黑臉,壞人都是他在做,小女兒報警前一天,曾白紙黑字詳列數點聲明,要他別再管她,還要他簽名,他才氣得把她趕出家門。
父親表示,小女兒事后跑到姐姐租屋處,隔天姐姐帶她回家,他又因小女兒成績問題,與小女兒大吵一架,並要她滾出去,小女兒為報復他,才會口不擇言說謊。
小涵姐姐出庭作証時指出,隻有報案當天有聽妹妹提到遭父親性侵,但她從小到大都未聽聞或目睹過,小時候爸爸幫他們洗澡時,也沒有任何異狀,應該是妹妹不希望爸爸管她,才會說出這些話。
律師林俊峰表示,小涵可能涉及誣告罪嫌﹔誣告非告訴乃論,但檢方偵辦案件最后不起訴,為免他人誤會想賺案件量,除非有明確事証,才會主動簽分誣告,否則多會等到對方提告,才會介入。
(責編: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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