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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4日13:18|來源:中國台灣網|字號:
摘要:台當局“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對於外地旅客攜帶超量煙酒入台,繳罰金的方式擬從嚴把關。 |
海外網7月24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當局“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對於外地旅客攜帶超量煙酒入台,繳罰金的方式擬從嚴把關。
台當局“關務署”表示,外地旅客攜帶超量煙酒入台依規定須申報繳納關稅,否則遭罰。不過,目前依相關規定,罰款繳納期限為14天,而有些旅客停留台灣期間不到14天,離台之后就罰不到。
台當局“關務署”表示,擬修法防堵漏洞,將明訂違規外地旅客須在離台前繳清罰鍰,否則不得離台。
依目前規定,年滿20歲以上的入台旅客,攜帶煙酒的免稅數量,酒類為1升,煙品規定卷煙1條(200支)、雪茄25支或煙絲1磅。
旅客入台帶第2至5條香煙必須主動通知海關,在通過紅線台查驗、申報完稅后才能攜帶入台。第6條以上香煙除將沒收,還將以每條500元(新台幣,下同)開罰。酒類超過4升以上,也將以每升2000元開罰。
(責編: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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