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7 09:02:13|來源:中評社|字號:
中評社台北8月5日電 前高雄市長謝長廷今天說,他感到很慚愧,在他任內也沒發現到地下有丙烯管線,這點他也有責任,不管是政治或道德上的責任。
電子媒體昨天報道,24年前公文曝光,公文日期1990年12月18日,就在“副總統”吳敦義擔任高雄市長任內,批准核發中油公司開挖鋪設管線,地點和氣爆區完全吻合。
吳敦義今天表示,1990年就算高雄市政府核准,那是核准給中油公司,跟現在各方都認為肇事的李長榮公司,是完全無關的﹔李長榮公司是在2006年才收購了當年福聚公司的產權,“就像一個車子一樣,可能是79年買的,后來到95年轉手,再過十幾年后發生車禍,那你要怪那個24年前買車的那個人嗎?”。
中央社報道,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天在主持的廣播節目談到,他也做過高雄市長,一般來說除非是特殊情況,不然市長是不曉得的,這點還算合理。
謝長廷認為,“至於與吳敦義無關,這句話市民觀感可能不好”,因為市長必須要負最后的總政治責任。
謝長廷並表示,他做過高雄市長,也感到很慚愧,因為在他任內也沒發現到地下有丙烯管線,這點他是有責任的,不管是政治上的責任或是道德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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