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6 10:30:11|來源:法制日報|字號:
房祖名、柯震東吸毒案在兩岸四地引起轟動。一方面,公眾人物本身的行為歷來是民眾關注的焦點﹔另一方面,當事人身份的特殊性牽動了兩岸各種敏感神經。
涉毒:台灣加大案件打擊力度
柯震東吸毒案在台灣各界引起普遍關注。台灣各界人士對柯本人進行譴責與規勸,對台灣藝人涉毒事件的屢屢發生,表示強烈關注,希望藝人加強自身道德規范修養,同時注意藝人對於社會公眾的負面影響。
台灣警方也開始對涉毒案件加大打擊力度,台北地檢署已圍繞柯震東案展開藝人涉毒案件的重新調查,進一步打擊毒品買賣中介人員。“陸委會”等方面表示,台檢方將會在柯返台后以《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對柯進行定罪量刑。同時“陸委會”也表示,願意就兩岸司法合作現有框架內的某些具體問題與大陸進行磋商。兩岸警方也將利用相關平台,協助調查取証並保全雙方相關証據,共同打擊涉毒案件,維護兩岸人民福祉。
身份:兩岸法律適用的問題
柯震東吸毒案在具體的調查和執行過程中還帶來了一些法律焦點。
柯震東因吸毒被採取法律措施,因其台籍藝人身份,“陸委會”就此發聲。因為兩岸屬於不同的法域,柯震東吸毒也涉及到兩岸司法互助的諸多問題,尤其是當事人身份的認定問題。而且,兩岸處理對方涉案人員時又往往涉及敏感神經,需要對身份進行核實,並根據兩岸相關司法互助的協議進行處理。
在本案中,柯震東的台籍身份並沒有引起爭議。但在兩岸司法互助中,除了台籍身份外,其他身份的認定也有可能導致在具體調查中所遵循的法律和程序不同。其中,柯震東是否具有台籍投資人身份,就導致其是否可以按照《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來處理相關問題,而兩岸對柯震東是否是台籍投資人看法不同,從而引發了一些法律適用上的具體問題。
通知:兩岸所執法律依據的焦點
在柯震東吸毒案中,兩岸所執法律依據也是兩岸法律界關注的焦點。
台方認為,根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所建立的聯系機制,應當及時通報雙方指定的業務主管部門,並應盡量縮短通報的時間。由於認為柯震東為台籍投資人,台認為對於柯本人,也應當依照《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之內容,在其限制人身自由的24小時內通知台主管機關及柯家屬。
但是,大陸方面在這一問題上,則認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是針對涉及兩岸犯罪問題而定的,柯震東因吸毒在大陸接受的是行政拘留不在協議規定的通報范圍之內。對於柯震東本人,無法認定柯震東投資人及相關人員身份,隻能認定其藝人身份,因此不能根據《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之規定,享受投資人相關司法權利。
盡管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存在一些爭議,但是兩岸法律界都高興地看到雙方在司法互助機制下開展了必要的合作,使得案件調查得以順利進行,這反映了雙方對於已有司法互助機制的認可與支持。相信隨著兩岸合作的加深,兩岸司法互助框架將得到完善,推動兩岸合作交流規范化、持久化的進一步深化與發展。 (□李光 作者單位: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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