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5 08:48:00|來源:中國新聞網|字號:
中新網9月24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當局立法機構兩個委員會今天聯席初審通過“兩岸人民關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大陸學生來台就學可投保全民健康保險,不過必須等到配套修法后才能施行。
這項陸生納入健保的法源依據,送“立法院”處理前須經朝野協商。
據“行政院”版修法說明,外籍生與僑生都在全民健康保險納保范圍,在台就學的陸生卻未納入,“恐有失公平”,擬具“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第22條條文修正草案。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得來台就學,其適用對象、申請程序、許可條件、居留期間、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由“教育部”會同“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為了使在台就學的大陸學生可以比照在台居留的外籍生及僑生加入健保,將“停留期間”修正為“居留期間”﹔另外,考慮撤銷及廢止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學許可對當事人權益影響較大,增列“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在授權辦法中訂定。
民進黨“立委”提出3項附帶決議,大陸學生比照其他海外學生納入健保體系,應考慮社會保險的公平、合理性及當局財務負擔,保費應本於相同原則全額自付,並通盤檢討現行補貼措施,若有延攬外籍優秀學生等特殊政策考慮,應另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編列預算。
附帶決議還包括,修正條文應在全民健康保險法配套修正,並通盤檢討現行各項補助后始得施行。
陸委會表示,未來草案通過后,陸生可依法加入健保,畢業后即應依規定離台並退保。另外,“教育部”也將會商“內政部”修訂“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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