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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8日09:55|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字号:
岛内医院急诊室一角。
台湾当局行政机构已完成“医疗法”修法草案审查,未来医护只有在故意(如明明能救、该救却撒手不管)或是开错刀、给错药等重大疏失、并致病患死伤,且非属特殊情况,才得担负刑责。同时将加强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尽量导引以民事赔偿解决。对于医界要求“除罪化”的呼声,台湾“法务部”回应说,世界各地目前没有将医疗纠纷除罪化的前例,此次修法的主要意义是“将过失责任明确化”。
涉及医患双方利益的保障,“医疗法”的修订备受关注。修法后,未来只有在不救人开错刀的情形下才负刑责,这在岛内引发争议。支持的声音认为,现在医生动辄被告,结果是很多医生因为怕惹麻烦,不愿接生或动手术。反对的声音却认为修法后,对病患的保护太少,希望台湾推行医疗疏失保险,使得医患双方都更有保护。
(责编:赵鸣飞)
除罪化 ,医患纠纷, 修医法 ,修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