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4日09:50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一名国三男学生,3年前就读小六时,遭到同校男同学在操场殴打,被打到脑震荡。事後家长指称,儿子自从小一时,就被该名男同学霸凌到毕业,时间长达6年。地院日前判决,该名学生和家长需赔偿10万元。 |
海外网6月24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 一名国三男学生,3年前就读小六时,遭到同校男同学在操场殴打,被打到脑震荡。事後家长指称,儿子自从小一时,就被该名男同学霸凌到毕业,时间长达6年,父母怒告对方和家长负连带责任,求偿1百万元。地院日前判决,该名学生和家长需赔偿10万元。
新竹县一名身材瘦小、个性木讷的陈姓男学生,目前就读国三的他,指控在就读小一、小二期间,被同班的吕姓男同学,时常用手掌重击背部,甚至还被对方用指甲抓伤脸,根据《苹果日报》报导,陈男父母以为是2人打架,因此并未追究。
到了三、四年级,2人未再同班,但吕男仍时常在下课後,从背後狠打陈男,甚至还将陈男水壶装自来水;2010年就读6年级时,吕男甚至还在操场狂殴陈男,害他脑震荡住院。事後父母发现追问,才得知对方霸凌儿子长达6年,导致他出现伤後压力症候群合并情绪障碍,父母因而怒告吕男和其父母。
法院审理之後,吕男称说曾和陈男打闹,也曾将他水壶的水换成自来水,那时是想要整他一下。新竹地院认定吕男霸凌陈男6年,去年裁定吕男由父母训诫,判处吕男和父母需连带赔偿10万余元。陈男的父亲23日表示,对於判决很不满意,但也不想再耗下去,只能接受判决;吕男的父母则联络不上。(林保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