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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9日09:31|来源:中国台湾网|字号:
台湾“高等法院”召开羁押庭,认为李宗瑞仍有逃亡、反复实施犯罪之虞,裁定继续羁押。(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9月2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淫魔富少”李宗瑞下药性侵9女及偷拍17女一案,台北地方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及妨害秘密罪,合并判刑22年4个月。而27日台湾“高等法院”召开羁押庭,认为李宗瑞仍有逃亡、反复实施犯罪之虞,裁定继续羁押。
据了解,“高等法院”于27日召开羁押庭,审理李宗瑞是否需继续羁押。虽然李宗瑞积极争取交保机会,但法官因其仍有逃亡、反复实施犯罪之虞,且李宗瑞因施用摇头丸等毒品,目前正在接受勒戒,裁定继续将其羁押。
当李宗瑞被提解出庭时并未戴上口罩,双颊明显凹陷,与过去富少形象相差甚远。而李宗瑞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继续羁押后,也直接被还押戒治所。
据了解,李宗瑞自2009年起,就先后对女子下药迷奸、性侵,并将性交过程偷拍成影片储存在电脑里。台北地方法院直批李宗瑞漠视被害人的性自主权与隐私权,依乘机性交罪判处其18年6个月徒刑、妨害秘密罪判其3年10个月刑期,总计22年4个月,另需赔偿12女共新台币1425万元。(中国台湾网 周剑)
(责编:林浩)
台湾,羁押 李宗瑞 台北 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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