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11月9日电 据台媒报道,中山大学教授徐正戎去年3月搭高铁从台北到左营时,为节省千余元车资,只买台北到板桥、台南到左营2张短程票出站,高雄高分院更一审依诈欺罪判他拘役59天,得以5万9000元易科罚金,徐男不得上诉,检方可上诉。
更一审合议庭认为,徐男是“国立大学”教授,具相当社会地位,并有资力足以支付高铁票价,所为已损及高铁公司查核正确性,且他先前曾因诈领“国科会”补助款近56万元,在检方处分缓起诉期间又犯下本案,行径不可取。
虽然徐男事后已补票2150元,并与高铁公司达成和解,但法官仍依涉犯伪造特种文书、诈欺罪,并从一重以诈欺罪判他拘役59天,得易科罚金5万9000元,审酌对方再犯、不知悔改,他另请求准他缓刑,合议庭最后并不准。
责编:姚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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