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上仙"霍建华诉整形医院 索赔16.5万元

2016-07-29 10:30:50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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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华。(图片来源:中国青年网)

    据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南京鼓楼司法在线官微消息,霍建华因认为北京某医院公号在宣传该医院整形项目的文章中擅用个人照片,以侵犯肖像权、名誉权为由将该医院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16.5万元。

  霍建华在起诉书中称:2015年9月,其得知北京某医院在其官方公众号平台上发布了题为《赵丽颖出道10年,脸部变化大对比!》的文章,文中擅自使用了其本人的照片。

霍建华认为,上述文章,旨在宣传介绍北京某医院的医疗整形类项目,内容具有明显的业务导向和商业属性,该医院在文中擅自使用其照片的行为使其蒙受了诸多误解和损失,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名誉权。为此,霍建华将该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3万、精神损失3万、维权支出费5千元。

    (原标题:霍建华诉整形医院 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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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司法局官方微博发文。(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责编: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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