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少数民族狩猎案开庭 创"非常上诉"首例

2016-11-29 14:41:19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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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综合报道】据台湾《联合报》11月29日报道,台东布农族男子王光禄因打猎侍母遭判刑3年6个月,台“检察总长"颜大和认为此判决违背法令,向台“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29日开庭,创下司法史上“非常上诉”开庭首例,王光禄本人亦出庭。

据报道,王光禄本人于29日上午在台“最高法院”门口召开记者会申冤,他表示,“做为一个男人,若没有猎枪,会被部落村民取笑”,希望法院尊重“原住民”的习俗文化,还猎人尊严。原住民族青年阵线、小八穗原住民文化基金会、台湾原住民族政策协会及台湾人权促进会等团体皆到场声援。

王光禄的律师团提出三项诉求:一,就“原住民”狩猎刑事案,在“最高法院”厘清争议前停止侦查审判;二,本案调查程序及解释法令应充分尊重“原住民”文化,还猎人清白;三,本案对“原住民”权利影响甚大,且引发族人强烈关注,在取得检方及与被告同意后,直播公开审理。

律师团已提专家学者名单给“最高法院”,如有必要,“最高法院”还会到部落征询耆老意见。王光禄的律师陈采邑说,这个案件牵引全国57万“原住民”的人权基本法益,她虽然压力很大,但有信心打赢。

据了解,57岁布农族男子王光禄,3年前因92岁母亲吃不惯平地油腻的肉,吵着要吃山上动物。王光禄遂以猎枪打得1只山羊、1只山羌,被依违反“枪炮管制条例”和“野生动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

台“最高检察署”指出,原判决自行限缩解释,认为“原住民”自制猎枪的性能应依“依照‘原住民’文化的生活需要所制造”,或“‘原住民’文化允许的方式制造”才能免责,已超过法律授权范围;且法院的解释隐含“原住民”日后不能再自制比祖先更精良的猎枪打猎,永远只能使用落伍土造猎枪打猎,反而可能造成对“原住民”发展特有文化的歧视,更违反当初允许“原住民”自制猎枪的立法宗旨。

台“最高检察署”认为,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规定,“原住民”可基于非营利行为,在“传统文化”、“祭仪”、或“自用” 范围内,依法猎捕野生动物,因此应采有利“原住民”的认定。

据了解,在蔡英文未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时,在一次公开辩论中即提到了王光禄一案,并表示当选后要向“原住民”道歉。10月,当“原住民”要求“特赦”王光禄时,台当局发言人黄重谚也表示,在蔡英文8月1日向“原住民”道歉之前,蔡已请台“法务部”就相关法令规定研议,保障“原住民”传统文化与权益。

(原标题:台狩猎一案非常上诉开庭 原住民:没有猎枪 会被取笑的


责编:姜舒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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