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初审通过同婚法案 或成亚洲首个同婚合法化地区

2016-12-26 16:30:33来源:海外网
字号:

海外网12月26日电台湾《联合报》报道,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6日中午初审通过关于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为避免外界不必要的解读,修正案保留“民法”第972条现行条文“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并增订“同性婚约,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条文。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表示,初审通过同性婚姻法案,“这不是世界末日”,只是修法让同志也可以结婚和生养小孩。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日审查攸关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挺同婚团体及反同婚团体分别号召群众在“立法院”外集结,为各自的诉求主张声援。“司委会”稍后初审通过“民法亲属编”部分条文修正动议,异性或同性婚姻当事人适用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全案仍须经由“朝野”协商。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上台致词时表示,许多误解都来自于不了解,呼吁支持同志平权的民众要加强沟通,要让每个人都理解。

“这不是世界末日”,尤美女说,修法中并没有移动异性恋的规定,只是在法律的架构下,让同志也可以结婚、生养小孩建立美好的未来。

国民党“立委”许毓仁表示,希望法案初审通过,让台湾的同志议题成为亚洲的骄傲。

据报道,提案通过后,反同婚团体表示,无法接受“立院司委会”决议。反同婚群众突破警方在公园路前架设的警示牌,前往蔡英文办公室大楼前静坐抗议,并高呼蔡英文出来面对。

挺同婚团体强调,会持续跟外界的不同意见沟通。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资深研究员吕欣洁说,肯定跟感谢所有支持的“立委”,在“立法院”二、三读之前会持续跟外界沟通,让误会消弭。

台湾《联合报》发表即时评论指出,挺同婚、反同婚,婚姻平权修法或订专法,争论纷扰了多久,台湾社会就被撕裂了多久。“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婚姻平权“民法”草案,但“立委”态度仍有很大歧异。这个歧异只是大社会的缩影,就如同今天在“立法院”外各自动员万人的反同与挺同团体。婚姻平权,不能也不应是零合游戏,社会必须有更多对话;民进党作为执政党,更须负起责任,不能什么都不说,只仰赖民意趋势。


责编:姜舒译

  • 路过

新闻热图

海外网评

国家频道精选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