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教唆泄密遭起诉 马英九3千字控诉:我无罪

2017-04-14 16:03:43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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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14日下午被指控泄密案出庭应讯,表情一派轻松。(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海外网4月14日电 据台媒综合报道,据悉,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涉泄密案,上个月遭台北地检署依刑法泄密罪、教唆泄密罪、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等罪起诉。台北地院14日下午首次开庭进行准备程序。马以3191字陈述自己无罪,并指责起诉书的基础,跟某些电视名嘴或网民一样,完全把臆测当证据,先射箭后画靶。

台北地院14日开庭审理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被控泄密案,马出庭说“我无罪”,并火力全开表示,他担任过“法务部长”,最支持检察官,但看到检察官起诉时罗织罪名,对着莅庭的检察官说:“我的痛心,是你们无法想象的!”

据报道,马英九站着做无罪答辩,法官唐玥要他坐着说,马回答,“站着比较理直气壮”。马表示,检察官起诉书的第一页就错了,然后错到底。马英九表示,关说司法,是司法不被信赖度最大的杀手,检察官仅凭臆测就当成证据,先射箭再画靶,伤害的是检察官的形象。

马英九重批起诉书的风格说,检察官起诉的基础,和网民、名嘴办案一样,毫无证据可言。马说,检察官在起诉书中描述他和王金平的不和,却没有谈到他2005年力邀王金平担任国民党副主席、支持王金平连任“立法院长”这些事,而这些事,“人人都知道,网络一查就到,就是检察官不知道”,马英九说,检察不是没有政治常识,就是构人于罪。

据了解,马英九站着对法庭内的5名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说,他担任过“法务部长”,要求检察官努力查贿,去捍卫检察官的“司法官独立”属性。马表示,他当台湾地区领导人时又成立“廉政署”,是最支持检察官的人,但是检察官起诉时,要求他以检察官“认为”的方式去行使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职权,然后起诉他,“我对这个案子的痛心,是你们无法想象的。”

早前报道:马英九教唆泄密案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无罪

海外网3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28日审结马英九涉泄密案,判马英九无罪,全案可上诉。“特侦组”2013年侦办民进党“立委”柯建铭涉关说案,引发泄密争议,柯建铭自诉马英九涉嫌泄密、诽谤,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结判马英九无罪。

全案缘于2013年间爆发马英九与前“立法院长”王金平的“九月政争”事件,“特侦组”曾召开记者会,指控王金平替柯建铭关说司法案件,但也引发泄密争议。

柯建铭向台北地方法院控告马英九的自诉案有两项罪名:一是2013年9月1日凌晨马英九第二度将黄世铭电召入官邸,要求黄提供侦查关说案更细部监听数据、通联纪录,是否涉及教唆泄密罪?另一案情是马英九2013年9月11日以党主席身分在国民党考纪会中指射柯建铭卷入关说,是否涉及加重诽谤罪?

台北地方法院2月21日开庭,柯建铭说,马英九不是小白兔,没有阻却违法权利;马英九引庄子“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指不公不义,请求法院判无罪。合议庭庭末谕知本案辩论终结,订于3月28日宣判。

此外,尽管柯建铭自诉马英九涉教唆泄密案已一审落定,但马英九仍面临台北地检署的相关指控。马英九另被台北地检署依泄密、违反“通保法”、违反“个资法”3罪起诉,台北地院排定4月14日首度开庭审理,传唤马英九出庭。

台北地检署起诉的犯罪事实与柯建铭控告马英九的自诉案审理范围有所不同,包括:其一,2013年8月31日,马英九在听取黄世铭的项目报告后,被指控将机密转述给前马办副秘长罗智强、前“行政院长”江宜桦2人知悉,涉嫌泄密等罪;其二,2013年9月4日,马英九要求黄世铭将侦查机密再告诉江宜桦,涉嫌教泄密罪。


责编:李萌、郝伟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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