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太阳花”侵占“立院”判无罪 台北地检署上诉

2017-04-28 16:58:23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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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4月28日电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318“太阳花”占领“立法院”案,台北地院上月31日审结,台合议庭首度援引“公民不服从概念”,认定抗议行为动机与目的,都与公众事务有关,将被诉“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罪名的“立委”黄国昌、“学运”领袖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判决无罪。台北地检署不服,今天(28日)下午提起上诉。

据报道,本案起因于2014年3月17日,“立委”张庆忠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以30秒时间宣布完成“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审查,送交“院会”存查,学生在“立法院”外静座抗议,隔天林飞帆、陈为廷带领近400名学生占领“立院”议场,展开为期24天的“反服贸太阳花”。期间还发生“立法院”正门前滋扰案,及对执行驱离警员妨害公务、拆下“立院”衔牌等。

台检方侦结后,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罪”起诉陈为廷、林飞帆、黄国昌、魏扬、陈廷豪、李惠仁、蔡丁贵、周馥仪、黄郁芬、庄程洋、王文斌、李夙儒、王溪河、余能生、赖品妤、许顺治、林楷翔、黄国阳、吴沣洪、赖富荣、陈建斌、曾柏瑜等22人。

早前报道:台“太阳花学运”22名学生被告 法院判全部无罪

海外网3月3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2014年因台“立法院”审查“服贸条例”争议引爆的“318太阳花学运”,台北地检署依妨害公务多罪起诉“学运”领袖“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及“学运”主要人物林飞帆、陈为廷22人,台北地方法院审理2年今天(31日)审结,黄国昌、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全部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据报道,检察官指控22人涉犯煽惑他人犯罪、煽惑无故侵入建筑物罪、妨害公务、侮辱公署以及违反集游法罪,计有黄国昌、导演李惠仁、台大教授蔡丁贵、林飞帆、陈为廷、魏扬、周馥仪、黄郁芬、曾柏瑜、陈廷豪、赖品妤、林楷翔、吴沣洪、赖富荣、李夙儒、黄国扬、许顺治、王溪河、王文斌、陈建斌、庄程洋、余能生接受审判。

黄国昌在审判中声称“学运”是必要运动,重要被告也以公民不服从、公民可抵抗权作无罪答辩,并认为他们有阻却违法的事由。

检察官论告指出,尊重民众表达政治理念的自由,但不能踰法律界线,考虑犯罪动机是因“服贸协议”的程序争议而起,事涉台湾与大陆社会民生的重大影响,认为对于重要议题的多元表达应予最大限度的维护与尊重,建议法官考虑犯罪动机、侵害程度,从轻量刑。

“学运”的导火线始于2013年3月17日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反“服贸”学生先前往“立法院”外静坐,隔天在林飞帆、陈为廷的带领下号召至少400名学生闯入“立法院”,占领议场,黄国昌也参与抗争。

检方认为“太阳花学运”共有3个违法争议,包括“占领立法院”、“攻占行政院”与“路过”中正一分局。“路过”的主要被告学生洪崇晏一审被判拘役55日,洪上诉高院,“攻占”案台北地院订于下月十日针对90名被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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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萌、郝伟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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