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员赴埃及"赎人":以"押往大陆"吓唬被拘诈骗犯

2017-06-20 07:37:00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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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埃及警方2014年7月破获96人电信诈骗集团,其中包含40名台籍人士,其中36人服刑期满后分三批遣返回台。据了解,第2批16名犯嫌,在缴清罚款后,19日自费购票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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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批16名在埃及涉诈骗案的台籍犯嫌,19日返台。(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海外网6月20日电 埃及警方2014年7月查获电信诈骗集团,逮捕台籍嫌犯40人,除主嫌外,其余被判刑2年,并科近2万美元罚金,今年初刑满出狱。其中16名台嫌昨自费返台,随即遭拘提解送至台中地检署,依诈欺罪嫌究办。他们感叹狱中处境凄惨,每天仅1餐酸奶配大饼,有百公斤的嫌犯自嘲:“关2年多都瘦一大圈了!”直呼能回台湾真好。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今年一月初,39名台嫌出狱,台外事部门请他们集中住在当地廉价旅馆。3月,罚金悉数缴清,4月先遣返2名台嫌,台“刑事局”在桃机拘提并同步逮捕在台的33岁黄姓主嫌。其余在5月下旬解除境管后,上周18人自费买机票返台,昨日(19日)再有16人,在缴清罚款后返台。

这些嫌犯曾遭埃及国营电话公司民事求偿,每人遭法院判定需支付17500美元,所有人共需支付近2000万新台币(约449万人民币)才能离境。因高额赔偿,台当局曾拒绝“赎人”,埃及因此延长半年刑期。台“刑事局”派员与台外事部门人员至开罗探视诈欺犯时称:“大陆积极争取把你们押回大陆受审,再筹不出钱,恐怕不乐观。”诈欺犯一听到要被押往大陆,吓得赶紧请在台亲友筹钱。

据了解,台湾对于电信诈骗没有单独立法,而是以普通的欺诈罪来审判,最高刑期是5年;如果在大陆,诈骗罪最高为无期徒刑。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愈演愈烈,而以往被遣返回台湾的犯罪嫌疑人,并未得到严厉惩治,被轻判甚至无罪释放,许多人又重操旧业。

据海外网早前报道,埃及警方2014年7月破获96人电信诈骗集团,2015年5月埃及法院做成本案终审判决,40名台籍人士中,主嫌1名刑期5年,另39名刑期2年服刑期满,并科1万7500元美金(约新台币53万元,人民币12万)罚金,且其中36名已分三批遣返回台,接受司法调查。另有3人尚在办理离埃手续。(综编/海外网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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