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狠招! 台当局扩大退将赴陆管制期:只能长不能短

2017-07-06 07:13:48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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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台湾退将赴陆出席活动在岛内惹议,台当局今日(6日)拟“修法”扩大管制,将退将的管制期从原来的“3年内”改为“至少3年”,相关人员还称“只能加长不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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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修法”,扩大管制退将赴陆。(图片来源:台媒资料图)

海外网7月6日电 日前,台湾退将赴陆出席活动在岛内惹议,台当局今日(6日)拟“修法”扩大管制。现行“两岸人关系条例”中,退将的管制期为“3年内”,而此次修正草案将改为“至少3年”。

香港中评社报道,6日,台行政部门将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以及“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民进党发言人阮昭雄昨日(5日)下午中常会后转述,台行政部门副负责人林锡耀在会中提到6日行政部门将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关“离职正副手长及退役将领赴中国大陆的年限规定”的修正草案。蔡办秘书长洪耀福稍后也提到,相关现行条例管制期为“3年内”,而林全报告时则称“至少3年”。

针对相关“修法”,行政部门曾在3月份邀集民进党“立委”举行便当会,修正草案为各机关退离职人员赴陆,禁止参加大陆领导人主持的活动,并不得有所谓妨害“国家”尊严的行为,违者最重将可处新台币3百万元罚锾,或将月退俸全数追回。

草案还规定,“涉密”离退职文武高阶人员,登陆管制至少3年,管制期由“内政部门”审查认定,但只能加长不能减。

据了解,根据岛内现行的“两岸人关系条例”第9条规定,政务官、“直辖市长”以及防务、外事、科技、情治、大陆事务或其他经核定与台湾安全相关机关从事涉及机密业务之人员,离职3年内,若赴中国大陆需向原机关提申请,若违规赴陆,视情节轻重,有不同惩处。

据海外网早前报道,去年参加“中山黄埔两岸情”论坛,台湾退役中将吴斯怀等人一并出席大陆纪念孙中山活动而引发轩然大波。吴斯怀曾表示,身为退伍军人,一定会遵守法规,但自己早已过了现行法定的管制赴陆年限,是否如今要溯及既往?他也表示,既然要管制“政治性行为”,以后绿营公职访问对岸,同样也该受管制。

吴斯怀表示,这就是针对性“立法”,要管制少将,那绿营县市首长赴大陆也应该一起管制,不该把退将二字当作图腾、标志,意识形态式的立法。吴还表示,民进党县市首长、“立委”,去大陆招商、个人政治目的,不予评论,但这种拜会算不算政治活动?

对此,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曾回应,民进党的部分政客顽固坚持“台独”立场,煽动两岸敌意和对抗,以政治理由干扰两岸交流,打压参与两岸交流的台湾人士,制造“寒蝉效应”,也戳破了他们口头上所标榜的所谓自由民主的极端虚伪。

国台办张志军主任则表示,对于这件事情我们的态度和感受是八个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综编/海外网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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