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爆炸案主犯终审被判处30年零4个月有期徒刑

2017-11-09 09:31:13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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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铁爆炸案造成多名乘客受伤

台湾“中央社”11月8日报道,岛内一名男子林英昌被控制造去年台铁松山站的爆炸案,台湾地区高等法院判刑29年零10个月。台“最高法院”今天(8日)依“对儿童犯杀人未遂”等罪名,判处林男有期徒刑合计30年零4个月,全案定谳。

台湾高等法院此前二审依“非法制造爆裂物罪”,判处林英昌10年零6个月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30万元,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未遂等罪部分,判处19年零10个月,并定应合并执行29年零10个月。

台“最高法院”今天(8日)对此案发布新闻稿表示,由于二审针对“杀人未遂”部分的判决有适用法则不当等违误,但不影响事实的认定,因此由“最高法院”撤销改判,罪名与刑度与二审皆相同,至于林英昌应合并服刑几年,应由检察官另向法院声请裁定。

新闻稿称,林英昌因罹癌厌世、求职不顺、生活压力沉重、与家人相处不睦,又感遭受歧视、社会不公,打算以引人注意的自杀方式报复社会。

2016年7月7日上午,林英昌携带自制爆裂物自南投北上,于板桥火车站改搭台铁1258次北上区间车前往基隆,当车即将进入松山站之际引爆爆裂物,造成包含1名儿童、6名少年在内的24人受伤,并毁损台铁车厢,修理费用高达176万元新台币。

二审认为,林英昌未获被害人原谅、未赔偿损失,犯罪情节重大,严重影响社会治安,造成社会大众对搭乘日常交通工具恐慌不安心情,判决应执行29年零10个月。

此案经上诉,台“最高法院”就非法制造爆裂物罪部分,驳回检察官与林英昌的上诉,就杀人未遂罪部分撤销改判,但刑度相同,全案确定。


责编: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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