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师孟不回避查“讽扁剧” 遭痛骂:像东厂鹰犬!

2018-06-20 10:04:25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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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师孟。(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6月20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监察委员”陈师孟调查“讽扁剧”(2009年一场由检察官演出的“讽扁”舞台剧),“监察院纪律委员会”日前决议陈师孟应回避调查。陈师孟却不接受,照样约询检察官,并援引“监察院”自律规范,要求“院会”合议是否停止调查。台湾淡江大学教授包正豪今天在Facebook发文痛骂陈师孟“不要脸”,像东厂鹰犬,并称对付他最好的方式就是“把他当成屁给放掉”,完完全全地忽视他。

据报道,陈师孟调查“讽扁剧”,遭台北地检署前主任检察官庆启人申请回避,台“监察院纪律委员会”日前决议陈师孟应回避调查。陈师孟在个人博客“尖尾周记”以“第一滴血”为题发文指出,上星期三接到“院方”“纪律委员会”交来的“回避通知信”,已经由“院长”核定,要他停止进行。最生气的是“院方”像是防贼一样,在通知他的同时,也对外发布新闻稿,所以他要去找“院长”理论也没用、想寻求申诉机会已太迟。

不过,陈师孟发现,“监察院”自律规范第18条规定:“‘监察委员’调查案件违反本规范者,应提经本‘院’‘纪律委员会’审议后,提报‘院会’决议,停止就该案件行使监察权”,陈师孟称,逃生门在于“院会”决议,而非像第9条是由“院长”决定。单纯回避与否固是操之于“院长”一人之手,他无以对抗,惟一旦违反“院长”的回避裁定,则是否要停止该案调查,反而取决于“院会”的合议。

包正豪指出,像陈师孟这种不要脸皮的家伙,对付他最好的方式就是“把他当成屁给放掉”,完完全全地忽视他,就好了。被他约询的检察官,或者任何人,接到通知就直接丢进垃圾桶,然后忘掉这件事情。

包正豪强调,因为陈是“监委”,“监委”什么也不能做,忽视他是一种安全的抗议方式,更别说已经决议要他回避了,所以可以放心地无视他的存在。“狗咬你,你总不能咬回去。这条狗蛮肥的,暂时打不赢,那就留他在狗圈里面吠,别理他就好。”“我没有说陈师猛是狗,但东厂鹰犬应该还蛮贴切的。”(中国台湾网 李宁)

责编: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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