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7月11日电 (梁婷 武一力)湖北省台办副主任章笑梅11日对该省近日出台的“湖北省惠台62条”政策予以解读。章笑梅表示,“湖北省惠台62条”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多个领域,与台企台胞切身利益紧密相关。
“湖北省惠台62条”围绕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湖北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在湖北投资、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湖北居民同等待遇,从推动经济合作、鼓励创业就业、加强文化交流、便利居住生活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在推动经济合作方面,就加快台资企业向湖北产业转移、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提出具体措施,在加大资金扶持、鼓励技术创新、加强产业指导、保障要素供给以及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
鼓励创业就业方面,就台湾同胞在鄂就业的一系列同等资格进行了强调,包括可参加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台湾同胞来鄂从事医务、法务、教学等职业,申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参与省内各种人才引进计划等,也享受与其他主体同等资格和同等待遇。
目前,湖北已有2700余家台资企业、19个台资园区、一个台资企业创新服务示范基地、5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一个海峡两岸考古教学交流基地,台资大企业相继落户湖北。
“湖北省惠台62条”罗列了该省一系列台资企业可同等享受的奖励扶持政策,如台资企业牵头组建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可同等享受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和500万元的同等优惠补助政策;优质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可申请20万元以内的创业扶持资金等。
在省政府新闻办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章笑梅表示,下一步,湖北还将就在鄂台企台胞关心关注的问题,分门别类列出办事流程、办事机构、联系电话等,让台湾同胞办事“找对门”,发展“找对路”。
责编: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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