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劳模谈“同等待遇”:扎根平潭 我选择和它一起成长

2018-08-10 15:09:18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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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青年林智远。(中国台湾网 张玲 摄)

中国台湾网8月10日平潭讯 (记者 韩静 张玲)“31条惠台措施”中第17条提到,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可参加当地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评选。今年4月27日,在福建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中,5名台籍劳模首次获评,而台湾青年林智远便是其中一员。

林智远,台湾嘉义人,2015年来到平潭,目前担任平潭自由贸易区两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获得福建省劳动模范称号除了能更好地融入到大陆,也是对自己工作两年多来的肯定。”林智远向记者分享了初获劳动模范称号时的心情,他说:“大陆市场很大,要把握每一份机遇,只有把握住机遇,才有机会,才能面对未来更多考验。就像我常常跟身边的台湾青年讲,要把握机遇,积累人脉,创造价值!”

林智远也回忆起荣获福建省劳模时的要求和申请流程:今年3月份,福建省总工会下发了《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在福建省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参与福建省劳模评选。《通知》也指出,在紧密闽台合作交流,进一步推进闽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扩大闽台民间交流、人员往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也等可参加评选。这意味着林智远符合参选条件。林智远一直致力于帮助台湾青年到大陆发展等相关工作,身边领导、同事等人都举荐他参与福建省劳模评选,他便填写了省劳动模范申请表。

至于申请流程,林智远说:“跟大陆同胞的申请流程是一样的。没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程序,真正做到了‘同等待遇’。”他记得,当时填写了一张个人信息表,信息表中涵盖个人基本信息和在大陆工作期间取得的成果,填完表格后交给单位的相关部门,之后交由当地政府进行评选。

“其实,在‘31条’出台之前,福建省各地区就有一些关于台胞优惠政策。”林智远举例,在平潭,台湾青年缴纳医保社保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大专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可以获得人民币2500元、3500元、4500元的生活津贴。“就我们公司而言,台籍青年在大陆工作半年,提供学历证明、就业证明、健康证明等材料给相关部门,即可申请办理。”

平潭与台湾隔海相望。(中国台湾网 韩静 摄)

为什么会选择扎根平潭?林智远表示,平潭片区作为大陆(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之一,在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和国际旅游岛,在投资贸易和资金人员往来方面实施更加自由便利的措施,相对于大陆的北上广深一线城市而言,林智远认为更有市场和优势。再加之,平潭与台湾隔海相望,是大陆距台湾最近的地方,“如果花心思花精力花时间在这个地方,就可以和它一起成长。”

责编: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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