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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5日09:38|來源:華夏經緯網|字號:
摘要:台“內政部”24日表示,土地征收條例去年1月“修法”后,已納入公益、必要性評估、“公聽會”程序和市價補償等措施,符合民眾期待。 |
原標題:台“內政部”:土地征收條例"修法"符合民眾期待
華夏經緯網7月25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內政部”24日表示,土地征收條例去年1月“修法”后,已納入公益、必要性評估、“公聽會”程序和市價補償等措施,符合民眾期待。
據報道,苗栗大埔自救會及台灣農村陣線號召民眾返凱道,提出“道歉賠償、地歸原主、徹查弊案、立即‘修法’”4項訴求,要求台當局響應。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先前因大埔征收案,已於去年1月修正土地征收條例,將民間團體所提訴求,包括保護優良農地、召開兩次以上“公聽會”、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征收的公益性和必要性,並改採市價補償地價等,都納入“修法”,民眾權益已充分保障。
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說,土征條例“修法”后,土征評估作業更為嚴謹,對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非經“行政院”核准不得征收等﹔征收計劃送審前,需經過上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召開兩次以上“公聽會”、辦理協議價購等,與民眾有充分溝通,並讓所有權人有陳述意見機會,比過去程序更周延。
王靚琇表示,大埔案是在“修法”前就已審查,雖未適用“新法”,但也經過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她認為,最重要是在征收前就做好溝通。
“修法”后的土地征收條例明訂,協議價格金額得由需用土地人以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內政部副部長”蕭家淇表示,民間曾反映要請估價師估價,但現在有實價登錄制度,市價更透明化,台當局不會以低價征收。
“內政部”認為,土征條例“修法”后已符合民眾期待,未來會更加強區域計劃委員會、都市計劃委員會及土地征收審議小組與地方政府間的審議作業,落實土地征收條例“修法”意旨。
(責編: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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