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 新加坡吉林南粵魯東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 華商紙媒滾動
2013年07月29日15:54|來源:中國台灣網|字號:
摘要:台灣一名男子在一小吃店用餐時,認識一名女子,經過攀談之后,竟尾隨對方回家。他見女子不勝酒力,竟意圖性侵對方,但他因為“不舉”未得逞后徑自離開。 |
原標題:台灣一男子意圖性侵友人 “不舉”未遂仍遭判刑
中國台灣網7月29日消息 據台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台灣一名男子在一小吃店用餐時,認識一名女子,經過攀談之后,竟尾隨對方回家。他見女子不勝酒力,竟意圖性侵對方,但他因為“不舉”未得逞后徑自離開。女子事后報警,法官認為男子雖未得逞,但仍有性侵意圖和動作,依強制性交未遂判處他4年徒刑。
這名51歲的連姓男子,過去曾有過竊盜前科,連男扒光女子衣物后,意圖性侵。但女子極力反抗,連男當時無法勃起。最后他打消念頭,向被害人道歉離開。女子待連男離開之后,才向警方報案。
法院審理之后,盡管連男稱說是酒醉而為,但他事后竟還向被害人稱說願意賠償,証明當時他仍意識清楚。加上法官認為盡管連男雖未性侵得逞,但卻時有其動作和意圖,屬於性侵未遂,判處他4年有期徒刑。(中國台灣網 高旭)
(責編:林浩、劉凌)
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