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陝西江西內蒙古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滾動
2013年08月14日08:25|來源:台海網|字號:
摘要:謝長廷不滿發言被前“立委”邱毅在政論節目中指開黃腔,一審敗訴,台灣高等法院13日改判獲賠新台幣30萬元。 |
台海網8月14日訊 謝長廷不滿發言被前“立委”邱毅在政論節目中指開黃腔,一審敗訴,台灣高等法院13日改判獲賠新台幣30萬元。
“中央社”報道,謝長廷表示,當初護馬英九的媒體和媒體工作者,故意扭曲無能是“開黃腔”,對他人格摧毀,這個判決雖還他公道並象征性賠償,仍無法彌補當初不實報道造成的傷害。
他說,期待大家珍惜台灣言論和報道自由,也希望不要有人再受錯誤報道傷害。
判決書指出,謝長廷2011年8月公開表示,“馬走久就知道這軟腳馬,無能的馬”。隔天電子媒體政論節目以“大開黃腔 謝長廷拿周美青笑‘無能馬’”為標題討論,邱毅質疑謝長廷講話口氣猥褻。
謝長廷不滿被指開黃腔,否認是雙關語性能力暗示,且當時沒提到馬英九夫人周美青,對電子媒體、邱毅提起民事訴訟,各求償100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謝長廷說法讓人有遐想空間,邱毅等人言論是評論可受公評事項,屬善意、適當評論范圍,判謝長廷敗訴﹔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
高等法院指出,改判理由是依謝長廷當時致詞內容看來,批評“政府”施政無能、藍營“立法委員”民意調查低迷,“但沒有拿周美青笑馬無能,也沒有開黃腔”,認定電視台標題及邱毅言論損害謝長廷名譽,須賠償30萬元。謝長廷針對判賠金額可上訴,電視台及邱毅不得上訴。
(責編:林浩)
台灣,青海省政府,重點項目,全省,對接會,項目帶動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