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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3日17:20|來源:中新網|字號:
摘要:台灣台中市某文理補習班侯姓班主任,在招生宣傳單中以每句4字藏尾詩夾藏“張進峰滅”字眼攻擊對手,台中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侯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
原標題:男子宣傳單上寫藏尾詩攻擊對手 公然侮辱被拘役
中新網8月23日電 據台灣東森電視台網站報道,台灣台中市某文理補習班侯姓班主任,在招生宣傳單中以每句4字藏尾詩夾藏“張進峰滅”字眼攻擊對手,台中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侯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台中地院23日判決指出,35歲的侯姓男子為台中市某文理補習班的執行班主任,在2011年7月所制作的招生廣告單中,以橫式印制每句4字“隆重開張”、“再創精進”、“追求高峰”、“生生不滅”等字眼,以各句尾直式觀看為“張進峰滅”。
招生廣告文宣經由補習班不知情人員打字編排送印,發送給學生及家長。舊名為“張進峰”的張姓補教同業對手,因與侯男因競爭有怨隙,出面控告侯男涉公然侮辱。
台中地院審理時,侯男補習班人員作証指出,宣傳單內容是侯男所寫,經打字送印發送﹔侯男曾在廣告單“隆重開張”、“再創精進”、“追求高峰”、“生生不滅”等句的句尾,用手勢圈出給干部看。
侯男坦承撰寫廣告單,也知對手兩年前舊名,但否認以藏尾詩侮辱對手。他指稱,文宣在表達自己的補教經驗及期許,若意在攻擊就會用現名,且句尾字體及大小都與全句一致,並未刻意凸顯。
台中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刑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責編: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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