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陝西江西內蒙古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滾動
2013年08月28日17:40|來源:中國台灣網|字號:
摘要:台當局“交通部公路總局”27日表示,在1996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間,台灣罰單未繳人數共計30多萬人,寬限期到今年9月2日,如再不繳,有23萬余人面臨吊銷駕照。 |
中國台灣網8月28日消息 據台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台當局“交通部公路總局”27日表示,在1996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間,台灣罰單未繳人數共計30多萬人,寬限期到今年9月2日,如再不繳,有23萬余人面臨吊銷駕照。
台“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如因未繳納交通違規罰款至遭易處吊銷汽、摩托車駕駛執照者,依法自2007年9月1日起5年內可以繳清罰款后,申請核發,施行至今即將於8月底屆滿5年。台“交通部公路總局”特別提醒民眾最晚於9月2日前仍可繳清罰款后,重新申請核發汽、摩托車駕駛執照。
台“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1996年6月30日前法令規定未繳納交通違規罰款依法將遭吊扣甚至吊銷駕駛執照以落實處罰,很多駕駛人因未繳罰款而遭處罰吊銷駕駛執照。但是因為環境的變遷、整體法律制度的調整,故改以依“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義務人財產,相關法令也配合修正調整。(中國台灣網高旭)
(責編:林浩)
台灣,代子女,郵局,探視,聯合報,就醫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