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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4日14:08|來源:中新網|字號:
中新網9月24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承辦國民黨抗告案的合議庭審判長魏麗娟遭媒體質疑公正性,昨天(23日)向台灣高等法院院長聲請回避,但院長認為沒有回避事由。
魏麗娟接受採訪指出,雖然全案是由計算機隨機抽簽選出承辦合議庭,但諸多媒體指她的先生曾為馬英九站台,質疑她辦案公正性。
她認為抗告案涉政黨間的重大紛爭備受關注,因此雖不符民事訴訟法第32、33條法官“應”自行聲請回避或“得”聲請回避的事由,她仍於昨天簽呈高院院長陳宗鎮聲請回避,但院長昨晚批示“不宜”回避。
她說,院長認為並不構成回避事由,因此她會繼續依法律規定辦理此案。此外,魏麗娟表示,已取得雙方同意,全案將於26日下午2時公開開庭。
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假處分,讓“立法院長”王金平以938萬新台幣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后,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
國民黨透過律師提起抗告后,高院18日分案,由受命法官王麗莉、陪席法官李媛媛及審判長魏麗娟組成合議庭承辦。
依據台灣地區法律,“假處分”是訴訟程序完成前的一種保全程序,用來保護請求法院判命被告做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的原告,在法院做出終局判決前,不會因為被告的行為(或“不行為”)造成其權利難以實現的狀態。
原標題:國民黨抗告案審判長不回避 丈夫曾為馬英九站台
(責編:林浩)
台灣,抗告 審判長 馬英九 國民黨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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