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陝西江西內蒙古南粵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滾動
2013年09月26日13:53|來源:中國新聞網|字號:
中新網9月26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新北市鄔姓婦人在醫院就診時,因地板濕滑跌倒,使原本有關節炎的膝蓋再次挫傷,痛到無法工作﹔她提告向醫院、承包醫院清潔工作的環保公司與清潔工求償3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台灣高等法院認定被告有過失,但鄔女未按時回診,拖延傷勢復原時間,也應負責,判被告賠償72萬余元定案。
鄔女向法官表示,她4年前到馬偕醫院進行大腸鏡檢查,踩到地板水漬跌倒,造成之前因韌帶損傷關節炎而動過手術的右膝再度挫傷,且並發半月軟骨損傷及關節內積水。
鄔女除了要環保公司和清潔工負連帶賠償責任,認為馬偕醫院未提供符合病患期待的安全場地也要負責。
二審法官調查,當時林姓清潔工在清潔地板時留下水漬,但“清潔中”警示牌擺在牆角,行經的人根本看不到,且環保公司對清潔工的訓練督導不周,有疏失﹔另外大多數病患身體虛弱、行動不便,醫院有義務提供干爽清潔走道空間防范危險發生,所以馬偕不能卸責。
不過鄔女受傷后,長達半年未按醫生囑咐回診,導致右膝疼痛難行,法官認定她需自負三分之一的責任,最后判醫院及環保公司(含清潔工)分別賠償鄔女36.3311萬元。
(責編:林浩)
台灣,地板 病人 醫院 環保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