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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30日11:26|來源:中新網|字號:
中新網9月30日電 據台灣TVBS報道,國民黨就台灣立法機構負責人王金平假處分案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在26日下午開庭審理3個小時,台灣高院於30日中午表示,駁回抗告。
台“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9月6日披露,時任台當局“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總長”陳守煌涉嫌接受王金平關說(說情),指示“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在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所涉一項官司獲判無罪后,不要上訴,讓柯建銘無罪定讞。
國民黨考紀會11日以“嚴重影響黨譽”為由,決議撤銷王金平黨籍,王金平同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及緊急處置,並提出確認黨籍存在的民事訴訟。
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假處分,讓王金平以新台幣938.121萬元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后,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
隨后,國民黨方面提出抗告,先后遞交了5份理由狀,約有6個爭點、30項理由。
台灣高等法院26日下午開庭審理關於王金平“假處分”案的國民黨抗告案,經過3個多小時的開庭后,審判長魏麗娟當庭提出希望能夠和解,並引用“退步原來是向前”,要求雙方律師轉告當事人尋求和解,而雙方律師團也都允諾會再協商。
馬英九26日晚上則說,他不是個好斗的人,但國民黨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的訴訟已經進行了,無法馬上就停,他會努力安定政局,繼續推動政務。
王金平27日表示,“謝謝庭上的美意”。至於馬英九表示“訴訟已經在進行中,無法立即停止”, 王金平則說,“一切都依照程序走”。
假處分是台灣“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保全程序的一種,簡言之就是由法院作出裁決,讓權利的變動在訴訟結束前暫時凍結,維持現狀,而請求人需要提供一定金額的擔保。
原標題:王金平案國民黨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責編:林浩)
台灣,王金平 抗告 駁回 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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