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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人士谈大陆台企劳资纠纷 称不可避免

2012年11月23日1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两岸人士谈大陆台企劳资纠纷称深化合作中不可避免

中华两岸劳动关系发展协会理事长姚江临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 卢辉 摄

 

 

22日南京举办“江苏·台湾劳工一家亲”研讨会。此间两岸劳工界人士均认为,大陆台企出现的劳资纠纷、职业灾害问题,在两岸深化经济合作进程中,是不可避免的。

大陆改革开放初期,看中廉价土地、劳力,台资企业带着资本、技术进入大陆市场。数十年来,随着经济合作日渐步入“深水区”,台资在大陆的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劳资纠纷、职业灾害就是其中一个问题。

1988年第一批进入大陆的台企富士康,近几年在大陆的工厂曾接连发生跳楼事件。

来自台湾的中华两岸劳动关系发展协会理事长姚江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现象,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成长过程中,是势必要面临到的一个问题,这个阶段也是无法避免的。”

他说,台湾也曾是“世界工厂”,早期台湾也是给外国企业提供廉价劳力,造成各种职业灾害,什么情况都有,现在换成大陆面临这个问题。

来自大陆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港澳台工作办公室主任章国贤认为:“这些(富士康)问题大家可以讨论,目前双方处在这样的一种阶段:通畅信息,热线联系,进行一些基本的培训,正为建立解决这些问题的机制创造条件。”

两岸劳工界交流取得重大突破。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陈豪通报的数据,2008年两岸关系出现重大转折以来,两岸工会和劳动界共有近千个团队、2万余人次互访。

“家和万事兴,企业也是一样”,姚江临认为,目前有三点需要注意:大陆一些私有企业、外资企业未组建工会,更别说台湾企业工会组织率也是偏低的,不能让劳工受到不公待遇;劳资双方目标先天有冲突,但在增进员工技能、提升生产力方面,双方有共同目标;不能忽视政府从中调停、仲裁的角色。

会间新签订了2个苏台劳工交流合作协议。至此,江苏省总工会等与台湾相关工会签订的定期交流协议累计达18个。

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交流局局长程金中表示,江苏、河北、山西、辽宁、上海等地与台湾县市建立了劳工界交流协议。

今天在会场,江苏省及13个省辖市总工会、台湾26个市县总工会、台资企业等200余人相互交流讨论。(朱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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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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