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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火大”未行 国民党已出“奇招”【2】

2013年01月10日09:43    来源:东南网        字号:
摘要:“立法院”初审通过民进党团版的“反跨媒体垄断管制条款”。过去外界视为蓝营禁忌话题的媒体改造,这次却有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幕僚认为,马英九不介入个案、依法行政的一贯态度不断被绿营扭曲不支持反垄断,舆论压力逼使国民党转变攻防,积极进攻,要拿回议题主导权,反制绿营。

  蓝绿联手反媒体垄断 “广电三法”初审通过

  “一一三火大游行”进入倒数,朝野对抗升温。“立法院”昨天审查“广电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国民党“立院”党团“出奇招”,转而全力支持民进党版,朝野“立委”火速初审通过广电三法,“反媒体垄断”、“媒金分离”等条款确定入法,朝野明天均祭出甲级动员,不排除最快明天完成三读立法。

  针对反媒体垄断的部分做出重大修正,增订“旺中条款”,将保险业列入“媒金分离”项目,保险业者不得跨业投资媒体,而且不得担任有线电视系统平台、有线及无线电视频道负责人、发起人。

  “反媒体垄断”是民进党周日火大游行的三大诉求之一,原先对“反媒体垄断”入法持保留态度的国民党,昨天在“交通委员会”不但未阻挡,一条未删通过民进党团版本。绿营感到讶异。

  在反媒体垄断部分,明定“持有全台性报纸或无线电视10%以上股权者,不但不能申请经营系统台;若直接或间接持股,也不得占10%以上”。

  民进党团指出未来台湾平面媒体、无线电视台大老板也几乎都无法再投资系统台。

  在媒金分离部分,明定禁止金控、银行、保险集团负责人(及其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跨业经营媒体,包括有线、无线电视及系统台均不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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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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