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钓鱼群岛管辖权正本清源
俗语说的好,“解铃要找系铃人,打狗要看主人”,对于“狗扮强盗”的部份,中国的应对己有定见,但现在既然“狗已变成疯狗”,就要尽快采取进一步的作为加以管束,因此,恐怕目前已不能再回避钓鱼群岛管辖权这个议题的交涉,只有积极正本清源导正当年管辖权移转的错误才是正途。
应该要与美国甚至联合国交涉,请教当年将钓鱼群岛纳入托管以及将钓鱼群岛和琉球地区的行政管辖权转移给日本的依据是什么?既然错误,美国就应该将钓鱼群岛从琉球地区的行政管辖权中剔除,并重新将钓鱼群岛领土所有权移交给中国。
事实可见,1972年日美签订琉球地区行政管辖权的条约,就明白显示日美都认为钓鱼群岛和琉球地区都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所以只有地区行政管辖权的转移,因此,日本自此把行政管辖权当成领土所有权来处理且不尊重邻国权益的狂妄行为,基本上不仅是一种破坏1972年条约规范的表现,更是一种不遵守国际行为规范的霸道,美国和联合国应予约束导正。
其次,现在事理已明确彰显钓鱼群岛本就是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美国当年不察滥取占用已经不对在先,现在至少应该要把钓鱼群岛从行政管辖权条约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