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定21个台湾“驰名商标”
杨毅说,迄今为止,工商总局已经认定21个在大陆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台湾商标为“驰名商标”。近年来,大陆工商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台资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商部门开展了对台资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比如对“金门高粱”、“宝岛眼镜”等遭受侵权比较严重的台资企业商标进行了专项执法,有效地维护了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加强对台资企业“驰名商标”的认定,进行扩大保护。此外,工商部门还采取措施,遏制恶意抢注台资企业商标的行为。
今年将推动两岸新闻交流
杨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们一向积极支持两岸文化、影视交流。大陆对进口台湾影片已经没有配额的限制,我们希望台湾方面也能放宽限制,使台湾观众有机会观赏到更多的大陆影片。
杨毅说,我们支持、鼓励两岸文博机构加强两岸文物双向交流,共同传承、弘扬中华文化。举办文物展览有它特殊的规定,比如说包括要签署协议、办理商业保险等保障性措施。我想,实际上不会出现台湾方面担心的问题,如果有必要,两岸也可以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安排。
杨毅说,今年我们会采取措施进一步推动两岸新闻交流。我们多次讲过,两岸媒体常驻是两岸记者进行正常新闻采访的基本要求,也是两岸新闻界长期以来强烈的呼声。我们希望台湾方面认真倾听两岸媒体的呼声,不要再为两岸新闻交流设置不切实际的障碍,促进两岸媒体互设常驻机构早日的实现。
本报记者提问:现在大陆的演艺界人士能否到台湾商演?杨毅表示,目前两岸文化交流总的发展不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希望台湾方面能够进一步采取一些开放的措施,取消一些限制,促进两岸文化交流的健康发展。这对两岸民众增加了解,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都是有好处的。杨毅说:“一些朋友从台湾回来告诉我的是,现在好像是不能进行商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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