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台青代表提出,当前电梯安全面临严峻形势,一是使用单位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责任主体不明确,措施不到位。二是电梯配置的标准过低,不少地方是小马拉大车。三是市场维保不规范。四是电梯改造更新经费难落实。五是电梯安全知识宣传不够。建议为电梯安全立法,对设计、制造、安装、维保、检验等环节以法律形式明确责任主体和承担义务,实现各管理环节无缝对接。
江尔雄代表着重介绍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建设情况。表示平潭综合试验区是对台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桥头堡。近年来,按照“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原则,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闽台产业合作力度,在加强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和人员交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制定特殊的法令法规,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实施。
张晓东代表建议,将常委会报告第9页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和“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两句话合并,修改为“推动国有资本向事关国家安全和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避免产生“国进民退”的歧义,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取向一致。应对人大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进行规范和界定,对涉及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的事项,应列入由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之列。就逐步解决台企融资难的问题建议,加强两岸金融领域的合作,推动两岸更多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互设分行或分支机构,并降低开展业务的门槛。积极推动两岸在民商事领域的司法协作。
张雄、杨晓红、张晓东代表建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分别于1994年和1999年实施,目前存在法律过于原则、细则不细,使司法操作存在难度,部分惠台政策过时,台商投资大陆需要新的惠台政策引导和中小台资企业渴望扶持政策等问题。建议启动对这部法律时效和实效的评估工作。梳理整合近年来惠台政策入法,如大陆对台商继续执行“同等优先,适当放宽”政策,可直接体现在法律中。
张雄代表说,政府决策力、执行力、监督力协调不平衡,决策力和执行力还算可以,但监督力偏弱。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想,要把钥匙交给人民,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加强监督力的提升。让决策力、执行力、监督力相互平衡,协调发挥作用。
陈云英代表说,保护我国的儿童,建议尽早制定儿童福利法,消除儿童贫困与营养不良。加大力度培养各类专业人才,为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与康复服务。增加以儿童为对象的教育经费支持,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建议修改残疾人教育条例,在第一条根据的法律增加“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残疾人教育的对象增加“发展障碍儿童”。
陈清海、陈蔚文代表说,要进一步发挥人大常委会的刚性监督作用。建议常委会报告第23页中,“针对法规备案审查中发现的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问题,及时与制定机关加强沟通协商、提出建议,督促自行修改或废止”把“协商”二字删去。第26页中“针对调研中发现……等突出问题,及时与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改为“及时向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
陈清海代表说,根据目前大气污染状况,建议在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无法马上出台前,先由国务院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治理。国家授权环保部门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治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国家拨出专项经费,在强制要求炼油企业提高油品质量、要求汽车企业提高尾气排放标准的同时,进行专项补助。对污染较重的城市,地方财政拨出专款治理。新上马的工业项目,严格把好环境指标关,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执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