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4月27日,举世瞩目的汪辜会谈在新加坡举行。在这次历时3天的历史性会谈中,双方共达成了4项协议,为两岸关系的历史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究竟当年"汪辜会谈"是怎样促成的?达成了什么协议,后来又有哪些来往呢?让我们打开“汪辜会谈”的历史画卷,回顾浏览一番。
历史的呼唤
1987年,台湾当局在民众的强烈要求下,被迫开放台湾同胞到祖国大陆探亲,改变了两岸近40年的隔绝状态。两岸人员和经济、文化往来迅速发展,从而也衍生出越来越多需要两岸共同协商处理的问题。但是台湾当局囿于和祖国大陆“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僵硬政策,拒绝与祖国大陆进行直接接触和谈判。在此情况下,中共中央台办负责人于1991年6月7日建议:“由海峡两岸有关部门和受权的团体或人士,尽快商谈实现直接‘三通’和两岸交流问题。”在祖国大陆的推动和台湾同胞的呼应下,祖国大陆海协和台湾海基会于1992年4月3日首次在北京就“公证书使用查证”和“挂号函件查询、补偿”等问题进行事务性商谈。
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务,一个中国原则无可回避。两会事务性商谈开始后,海协考虑到双方对一个中国概念的立场和政策,本着化解分歧、解决问题的诚意,提出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双方均表明坚持一个中国的基本立场,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表述的方式也可以协商。台湾当局的“国家统一委员会”于1992年8月1日就一个中国的涵义做出“结论”表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的涵义有所不同”;“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虽然台湾当局坚持两岸对一个中国的涵义有不同解释,但在事务性商谈中双方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双方的共识。正是基于这一共识,两会人员于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在香港就一个中国原则表述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商谈,并于11月经函电往来达成了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
还在1992年元月8日,海协致函海基会,邀请海基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秘书长率员访问祖国大陆,就双方联系与合作事宜交换意见。海基会随即复函表示愿意“于双方便利之时机专程拜访”。海协会长汪道涵再次致函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邀请他于当年择日择地“就当前经济发展及双方会务诸问题,交流意见、洽谈方案”,进行“两会”负责人会谈。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函复海协会长汪道涵接受其邀晤,并建议当年10月中、下旬或其它适当时日,在新加坡就有关“两会”会务及两岸文化、经贸交流问题进行商谈。两会经过反复协商后,双方商定:自1993年4月7日起,由海基会副董事长邱进益与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在北京先进行预备性磋商。4月8日至11日,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与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邱进益,在北京草签了“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及“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待“汪辜会谈”正式签署,并就“汪辜会谈”进行预备性磋商,就会谈的性质、议题、时间、地点、人员等事项达成了八点备忘。“两会”商定:具有民间性、事务性、功能性的“汪辜会谈”,定于4月27日至28日举行,双方随行人员各自不超过10人。至于地点,海协则充分尊重辜振甫先生的建议,使这本应在两岸举行的会谈定在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