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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4日16:28|来源:中新网|字号:
摘要:未婚萧姓男子(44岁)于2007年间,偷拐同居女友年仅12岁的女儿上床,自此之后,便多次利用与小女友独处、同居的机会发生性关系。 |
原标题:男子与女友女儿发生性关系 赠屋赔钱自首遭起诉
中新网9月4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未婚萧姓男子(44岁)于2007年间,偷拐同居女友年仅12岁的女儿上床,自此之后,便多次利用与小女友独处、同居的机会发生性关系,甚至与女友分手后,还多次找与小女友发生性关系,直到2011底,因萧男与小女友发生争执,被小女友的姐姐发现,萧男与小女友暗通款曲的事,才被发现。
萧男为取得小女友家属原谅,已赔偿小女友家人数百万元,还赠送1栋房屋,与对方和解,但仍良心不安,向检方自首,希望司法能给予制裁。
检方审酌,虽小女友自愿与萧男发生性关系,但因双方发生性关系期间,横跨小女友12到16岁间,检方认定,萧男在小女友满16岁前,共发生11次性关系,今依最重可判10年的与未成年人性交罪,将萧男起诉,但考虑他自首,请法官轻判。
(责编:林浩)
台湾,自首 女友分手 男子 起诉 发生性关系 检方 女儿 同居女友 暗通款曲 萧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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