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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4日14:08|来源:中新网|字号: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承办国民党抗告案的合议庭审判长魏丽娟遭媒体质疑公正性,昨天(23日)向台湾高等法院院长声请回避,但院长认为没有回避事由。
魏丽娟接受采访指出,虽然全案是由计算机随机抽签选出承办合议庭,但诸多媒体指她的先生曾为马英九站台,质疑她办案公正性。
她认为抗告案涉政党间的重大纷争备受关注,因此虽不符民事诉讼法第32、33条法官“应”自行声请回避或“得”声请回避的事由,她仍于昨天签呈高院院长陈宗镇声请回避,但院长昨晚批示“不宜”回避。
她说,院长认为并不构成回避事由,因此她会继续依法律规定办理此案。此外,魏丽娟表示,已取得双方同意,全案将于26日下午2时公开开庭。
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假处分,让“立法院长”王金平以938万新台币为相对人(国民党)供担保后,在确认党员资格存在诉讼判决确定前,得继续行使国民党党员权利。
国民党透过律师提起抗告后,高院18日分案,由受命法官王丽莉、陪席法官李媛媛及审判长魏丽娟组成合议庭承办。
依据台湾地区法律,“假处分”是诉讼程序完成前的一种保全程序,用来保护请求法院判命被告做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原告,在法院做出终局判决前,不会因为被告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其权利难以实现的状态。
原标题:国民党抗告案审判长不回避 丈夫曾为马英九站台
(责编:林浩)
台湾,抗告 审判长 马英九 国民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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