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创新还是金融诈骗? 网络互助保险“不保险”

2016-10-17 15:36:31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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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已夭折 有的被约谈

尽管网络互助平台整体上呈现出蓬勃发展、热度升温的态势,但整体发展并不平衡,其中不乏经营困难甚至夭折的个案,有的直接被保险监管部门点名批评。

今年7月深圳未来互助平台倒闭,在业界掀起不小的波澜。7月7日,未来互助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未来互助停止运营的公告》,公告称:“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运营,因参与互助的人数没有达到预期,导致未来互助正式运作后,参与的会员平摊费用可能会高达1000元/年,这违背了我们想为会员提供一个低成本保障的初衷,我们决定自2016年7月7日起停止运营未来互助项目。届时,所有充值加入的会员,充值款将全部退回。”

未来互助随后分别于7月19日、8月8日发布《关于未来互助会员迁移众托帮平台的公告》,未来互助所有有效会员全部由上海“众托帮”互助平台承接,同时宣布未来互助将于8月12日正式关闭。

另一家网络互助平台则罕见遭到中国保监会严厉批评。5月3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有关情况答记者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去年以来,部分互联网公司基于网络平台推出 “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主要集中在意外互助和重大疾病互助领域,近期又涉及所谓车辆风险。需要强调的是,这些互联网公司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或保险中介经营资质,互助计划也非保险产品。相关互助计划没有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同时也没有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财务稳定性和赔偿给付能力方面没有充分保证。

中国保监会指出,有的互助计划假借保险名义进行宣传,以所谓“超低价保障”和产品创新为噱头开展营销,将两者进行不客观地比较和挂钩;有的网站将互助计划和保险产品混搭销售,极力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具有相当的迷惑性和隐蔽性,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互助计划是保险产品或所谓“互联网+保险”的新型产品。这些做法既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也可能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游击队”能否变成“正规军”?

业内认为,网络互助平台基本处于经营灰色地带和监管真空地带,急切希望金融监管部门主动介入,为行业设定行为准则,制定相关监管规则,对潜在风险进行管控。

e互助在官网公示,该平台会员累计充值金额已经达到4923万元,累计互助金额达到3203万元;保保集在官网推出的“夸克综合意外互助计划”累计互助金额超过405万元,推出的“夸克1号中青年大病互助计划”互助金额达到583万元。一家网络互助平台宣称,已经获得腾讯、高榕资本等5000万联合投资。

尽管网络互助平台互助资金及沉淀资金持续增加,甚至伴随资本大举介入,但各平台的盈利模式并未随之形成,有的平台甚至是在“烧钱赚吆喝”。林海坦言,现在绝大多数平台都处于烧钱阶段,还没有明确的盈利模式。

“互助本身并非营利点,一味追求营利也有违网络互助的初衷,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圈足够多的用户,之后再去考虑商业变现的问题。”廖晓平说。

在广州一家小型民营企业工作的宋燕说:“公司没有给买医疗保险,我也没有多余的钱买商业医疗保险,网络互助正好能够让我以可以接受的低价,获得较大的保障。”对网络互助,类似的态度在中低收入群体中尤其普遍。

林海说:“针对现阶段的情况,网络互助有两个发展方向,第一是走公益道路,第二个就是网络互助平台获得相互保险经营牌照,从‘游击队’变成‘正规军’,在政策监管范围内名正言顺经营保险。”

廖晓平说,网络互助平台基本处于经营灰色地带和监管真空地带,急切希望金融监管部门主动介入,为行业设定行为准则,制定相关监管规则,对潜在风险进行管控。林海说,网络互助需要监管层的引导和规范,但监管也要有宽容度,为新生事物的发展留足空间。

网络互助亟待明确监管部门

在过去两三年中,网络互助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参与人数、互助金额、平台数量、受助人数等指标的增长折射出新生事物的强大生命力。呵护网络互助平台这个“新生儿”,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主动作为,加强引导,推动网络互助平台朝着惠民、健康的方向发展。

“互联网+”把素不相识的人聚集在一起,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别人,也给自己一份保障,原本是很好的创意。相比之下,传统保险市场产品创新能力相对较弱,疾病保险涵盖的种类、保障的风险程度已经无法满足市场需要,网络互助平台无疑是对传统保险短板的“补板”。此外,网络互助让低收入消费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回避商业保险保费高企、理赔程序繁杂的难题,同时又能给予他们相当的保障,无疑也是一个福音。这些都足以构成网络互助平台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应当支持这个“新生儿”成长的理由。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新生事物出现,带来的并不只有积极效应,网络互助平台也不例外。野蛮生长中的网络互助平台运营水平参差不齐,经营规模大小不一,风险控制漏洞多,甚至有人借网络互助平台之名,行诈骗、非法集资之实,更难回避骗保、套保这些传统保险公司尚无法完全解决的问题。如此种种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对消费者,对平台本身,都会产生难以估量的伤害。 公众期望网络互助平台给予自己帮助和保障,但同时面临着随时被诈骗的忧虑。不能对网络互助平台采取一棒子打死的政策,而应当是采取合适的方式引导其发展,扫除行业内的糟粕,最大限度控制好风险,最大限度释放网络互助平台的服务功能。

如何落实监管、达成前述目标,对网络互助平台至关重要,但碰到的难题就是找不到对应的监管部门。这就需要保监、银监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主动作为,明确监管部门,与各市场主体一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共同制定对策,明确行业运行的基本规则,促进网络互助平台扬长避短,发挥真正的惠民效应。(记者 欧甸丘 吕光)

责编:郝伟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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