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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闻30年刑期落泪 6名被害人称"告死他"

2013年07月11日13:26来源:北青网字号:

摘要:富少淫魔李宗瑞涉嫌迷奸、偷拍女模、艺人和夜店妹共34人,台北地方法院9日开庭。

北青网7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消息,富少淫魔李宗瑞涉嫌迷奸、偷拍女模、艺人和夜店妹共34人,台北地方法院9日开庭。李宗瑞仍坚持被害人全是自愿,辩称“大家出来玩,看对眼就上,这是台湾夜店文化!”检方痛斥他毫无悔意,当庭求处30年重刑,听到“30年”这个数字,李宗瑞身体抽动,露出痛苦表情,貌似哭了出来。全案辩论终结,9月3日宣判。

李宗瑞被控于2009年8月起,乘机下药迷昏、“捡尸”烂醉女子回租屋处性侵,还录下迷奸过程收藏,警方调查期间性爱影片外流,一时之间演艺圈人人自危,大家都急着和李宗瑞撇清关系,最后确认34名被害人中有4人是自愿,但不知被偷拍。

去年8月李宗瑞投案后遭收押至今,期间历经8个月的审理,他自始自终否认性侵,9日开庭时,李宗瑞甚至夸口说:“这些女生之前就同意和我上床!”辩称“一夜情”是台湾夜店文化,“大家在夜店认识,看对眼、有意思,就一起出去玩一玩,她们后来只是累了,睡着了。”

但检察官指出,影片中有被害人一动也不动躺在床上任李宗瑞逞欲,怒斥李宗瑞迷奸、性侵罪证确凿,至今还要狡辩、毫无悔意,要求法院宣告判他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

因担心二度伤害,34名被害人仅6人曾出庭指证,有女子当庭落泪,泣诉李宗瑞如何毁了她的一生,得知9日开庭经过,某被害人透过律师表示,“希望他被关一辈子!我要告死李宗瑞!告死他!”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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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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