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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6日14:05|来源:中国台湾网|字号:
建立原创激励机制
这场风波也给我们带来了另一个方面的思考:为什么有人在影视剧本创作上热衷于抄袭,而抄袭而来的剧本又为什么有市场?是否与坚持原创的作者太少、高质量原创剧本不多有关呢?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国家一级编剧胡月伟认为,影视作品中的抄袭、剽窃现象早就存在,但近两年剽窃尤甚,主要是制作公司和编剧急功近利所致,不愿意深入生活,不愿从生活的源头汲取创作的灵感,这无疑值得影视剧制作单位、影视剧本创作者重视与思考。
影视剧创作中“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现象确实存在,但不等于说抄袭或模仿就天经地义,也不等于说原创真的很难。人家为何敢试敢闯,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而你就不敢,非要依赖借鉴人家的作品呢?借鉴别人作品进行创作,或许在短期内确实可行,也能赢得一定观众,但总归不是长久之计,长此以往,必然遭到观众冷看。
作为影视剧创作者,必须时刻拥有创新意识,只有不断推出原创性的作品,才能真正赢得市场。如果只图省事、保险,跟在别人后面模仿,必然成为失去自我的反面典型。跟别人作品雷同,就算不被追究抄袭责任,也是不光彩和令人不齿的。
当然,对于影视剧本创作,有关方面除了反对抄袭,倡导原创以外,也应建立原创激励机制,让坚持原创的创作人得到丰厚回报。我们不妨这样思考,假如像琼瑶、金庸等长期坚持原创的创作人较多,尤其是完全属于原创的剧本层出不穷,那么有关制作单位还会采用涉嫌抄袭的《宫锁连成》之类的剧本吗?有关电视台、电影院线还会选择有争议的影视作品吗?事实上,有关影视制作单位只要能拿出奖励措施,切实面向公众征集好剧本,还是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的。(米光月)
【评论】文艺创作“偷龙转凤”能走多远?
《人民日报海外版》4月17日发表评论指出,中国电视剧的总产能在几年前已接近一年两万集,远远超过美国。说实话,这个“世界第一”可不好当。近年来,由于产能过剩,有接近一半的电视剧“终结”于片库、光碟及网络,根本无缘上星播出。同一年度、同一个地方台,出现两部剧、三部剧故事情节雷同、人物关系撞车、台词“拷贝不走样”的情况屡屡发生。多位资深制作人坦言,“情节雷同”的背后是中国电视剧行业一段时间来“短周期、低成本、高产出”的产业链定式造成的。潜心制作如电影大片般质量的国产剧实在是“凤毛麟角”,也难怪大家都上网去追《来自星星的你》了。观众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无论如何,那些总想“偷工减料”“偷龙转凤”的出品方,终归经不起剧迷们雪亮眼光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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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肖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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