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漸增多的醫患糾紛是台衛生保健系統的“切膚之痛”。為解決這一困擾醫病雙方多年的問題,台當局近日規劃推出法案為醫師“鬆綁”。不過,此舉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島內爭議。
據台灣《聯合報》26日報道,台灣醫療糾紛案件呈日漸上升之勢,台“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每年受托鑒定的醫療疏失案件由十幾年前每年不到200例激增到每年500多例,全台每年因醫療疏失受害者更高達1.8萬人,不少醫生因此遭受刑事處罰,使得醫患關系緊張態勢不斷升高。為此,台“行政院”日前審查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規定未來醫護人員隻有在明明能救、該救卻撒手不管或是開錯刀、給錯藥等重大疏失導致病患死傷的情況下,才會被判承擔刑事責任,法案同時明列了相關可以免責的特殊情況,包括突遇大量傷員涌入或是偏鄉醫療設備不足等客觀條件。此外,草案還提出將加強醫療糾紛調處機制,盡量導引以民事賠償解決醫患糾紛。與此同時,台“行政院”還會同多位“立委”研提了“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救濟法草案”,進一步明確隻有醫師故意引起醫療事故或確有重大過失才需負刑事責任。這兩項法案將在近日一起送“行政院”院會審議后實行。
曾任醫生的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多年前許多醫師因醫療糾紛被起訴或判刑,“醫師的有罪率弄得跟黑道一樣”,如今已到改變的時候,希望“行政院”盡速協調通過上述法案,為醫療糾紛解套。台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明濱說,目前台灣醫療體系面臨重大危機,醫療專科人力嚴重失衡、醫療糾紛頻傳,未來不敢奢望醫療糾紛“去刑化”或“除罪化”,而是期盼“刑責合理化”,不希望醫界被“污名化”。但台“法務部”認為,目前世界上沒有醫療糾紛“除罪化”的先例,在聽証會上多數島內民眾也不支持“除罪化”,因此“除罪化”並不適當,也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周 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