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8日電 國台辦發言人楊毅28日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自今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深圳等6城市,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和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也可異地申辦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証及簽注。
楊毅介紹,大陸公安部門近日出台了新的便民措施,自今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深圳等6個流動人口較多的城市,允許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和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異地申辦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証及簽注。這將為更多的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提供便利。
按相關規定,在上述6個城市就業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憑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証、暫(居)住証,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証明﹔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本市戶籍大學生可持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証以及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証明,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証和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