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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証實,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省水利廳原副廳長)呂英明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據《南方日報》12.11.27)
在中國的“貪官譜”中,因“調虎離山”而落馬的貪官屢見不鮮。貪官以這種方式落馬也很好理解和解釋。貪官在位時,想告他的知情人不敢告或者告不贏。一旦貪官被調離,告他的人很可能多了起來,並且就會毫無顧忌了。
今年10月,50歲的呂英明由水利廳副廳長被任命為國土資源廳副廳長,上任不足一個月就因“涉嫌嚴重違紀”而落馬。這對於一位高級官員來說,還是不多見的。
呂英明因“涉嫌嚴重違紀”落馬,重點在於“嚴重”二字。那麼,呂英明違紀“嚴重”到什麼程度呢?目前官方報導沒有任何相關信息。
呂英明“涉嫌嚴重違紀”,雖然官方沒有透露任何具體細節,但是,坊間和網上傳聞已經沸沸揚揚了。
坊間和網上傳聞即官方之外的小道消息。雖然小道消息沒有什麼權威性,“含水量”也是不少。但是,多年的實踐証明,小道消息雖屬“小道”,但也並非空穴來風,有時還比較靠譜。至於小道消息有時會有大影響,常常瘋傳比較快,這不是本文的議論的范疇。但是還該“一言以蔽之”:在官方消息快不過小道消息時﹔當官方消息不暢通時……
呂英明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剛剛披露,坊間和網上傳聞馬上“浮出水面”,流傳開來。據網傳,呂英明不僅貪財,更好色。據稱呂英明玩弄眾多到廣州演出的女星,貪污28億、有63套房產、包養47名二奶﹔而且此人還是裸官。有人說,呂英明曾放過這樣的話:老子值了,財產家屬都轉移了,美女也玩過了!
這些傳聞之中,肯定有夸大或者夸張成分。但是,憑著官方給他的定性“涉嫌嚴重違紀”的經驗來判斷,問題一定不小,甚至十分驚人。
瀏覽呂英明簡歷,1982年他大學畢業之后,就到廣東省水電系統工作。30年來,他從技術員開始,在基層當過部門責人、副經理、經理等職。1994 年至1999 年,呂英明任廣東省水利水電第三工程局副局長。1999 年至2001 年,任廣東省北江大堤管理局局長。2001 年起,任廣東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遠了不說,僅就呂英明擔任水利廳副廳長就長達11年之久!一個貪官,在一個國家投資“大進大出”、權利非同一般的廳裡任副廳長11年,他究竟能為自己辦多少事,能撈到多少油水,實在不可想象……
無情的事實告訴我們,呂英明“涉嫌嚴重違紀”,除了他個人原因之外,“監督不力”的責任也無法開脫……
來源: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