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台灣3月1日起將試行以房養老政策,凡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者(無貸款),不動產價值低於中低收入戶標准者,都可辦理。 |
海外網2月28日電 據台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台灣內務主管部門27日表示,台“行政院”已核定“以房養老”制度將自3月1日起正式上路,試辦期間至2017年底止,試辦人數最多100人。
台灣內務主管部門負責人李鴻源表示,將先行採試辦方式推動,將試辦對象資格單純化,以各台灣各個縣(市)年滿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中低收入戶標准,試辦人數至多為100人。試辦期間並委托台灣土地銀行經辦貸放款事項,方案所需經費由財政主管部門公益彩券回饋金及當局經費支應。目前台灣“內政部”已爭取“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6,400萬元(新台幣,下同),未來將分年爭取經費支持。
有關老人每月可領取金額,將採類似年金給付方式,由“內政部”按老人性別、年齡及其不動產估價結果精算核定。但由於女性平均余命較男性長,因此相同年齡及相同價值之不動產,男性給付金額會比女性較高。例如同為70歲長者,不動產估價皆為1000萬元,男長者月領34800元,女長者月領取金額為30300元。
李鴻源指出,老人常因擁有房屋而無法取得低收入戶資格,或缺少生活費用度過晚年。思考如何讓老人在退休后有尊嚴地度過老年生活,於是參考“以房養老”制度,協助老人將自有的不動產,逆向抵押給當局,當局依其年齡、性別及不動產價值,精算出每月可折現的金額,老人仍可繼續住在自己的住宅,擁有不動產的所有權。
李鴻源說,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試辦方案基本上是提供老人在經濟生活上多一項選擇,老人可因自己的情況考慮是否參與此方案,並無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