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依法選舉產生,而台灣省共選出代表13人。 |
2月27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當選的2987名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全部有效。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選舉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是這次選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赴香港、澳門分別主持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香港選出代表36名,澳門選出代表12名。當選代表都是擁護憲法和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的人士。
台灣省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由各省區市和中央國家機關、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台灣省籍同胞組成的協商選舉會議選舉產生。會議於2013年1月在北京舉行,採用差額選舉和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13名代表。當選代表都是擁護祖國統一、推動兩岸交流、堅決反對“台獨”的人士,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這份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單是首次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產生的,呈現出基層代表數量增加、黨政領導干部代表數量下降、農民工代表倍增等諸多特色和亮點。
台灣省13名代表名單如下:
孔令智、朱台青、江而雄(女)、楊曉紅(女)、汪毅夫、張曉東、張雄、陳雲英(女)、陳軍(女,高山族)、陳清海、陳蔚文、符之冠、廖海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