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汪辜會談20周年即將到來之際,台灣“中央社”推出紀念汪辜會談系列稿件,回憶了兩岸關系20年來走過的道路。 |
1993年4月,時任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汪道涵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辜振甫在新加坡舉行汪辜會談,會談前,汪道涵(前左)與辜振甫握手。(資料圖)
中國台灣網4月25日消息 汪辜會談20周年即將到來之際,台灣“中央社”推出紀念汪辜會談系列稿件,回憶了兩岸關系20年來走過的道路。
今天,“中央社”系列稿的第一篇現身網絡。文章指出,1993年第一次汪辜會談,是兩岸關系進展過程中的裡程碑,會談簽署的4項協議對日后兩岸關系產生重大作用。
文章提到,第一次汪辜會談1993年4月27日至29日在新加坡舉行,時任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汪道涵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辜振甫簽署了《兩岸公証書使用查証協議》、《兩岸挂號信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系會談制度協議》及《汪辜會談共同協議》4想協議。
其中,《兩岸公証書使用查証協議》是為因應1987年開放兩岸交流以后的各種公証書查驗需求。
同樣地,《兩岸挂號信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也是因應兩岸交往的需求而生。
《兩會聯系會談制度協議》則是海協會與海基會建立制度化聯系與協商管道的重要依據。協議載明雙方人員的聯系機制與管道,並同意相互給予經商定的兩會會務人員適當往來與查驗通關便利措施。
《汪辜會談共同協議》則規范了兩岸在當年度要會商的議題及兩岸要推動的交流項目,並對“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人員之遣返及相關問題”、“有關共同打擊海上走私、搶劫等犯罪活動問題”、“協商兩岸海上漁事糾紛之處理”、“兩岸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兩岸有關法院之間的聯系與協助(兩岸司法機關之相互協助)”等議題進行了事務性協商。
兩岸至今已簽署18項協議,汪辜會談共同協議的脈絡仍清晰可見,顯見其影響之深遠。(中國台灣網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