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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8日16:46|來源:中新網|字號:
摘要:台灣新北市20歲女子倩倩(化名)喝醉搭計程車回家,被蔡姓司機“撿尸”(帶走躺在路邊的醉酒者),他叫了幾聲“小姐”,見她昏睡、不省人事,爬到后座性侵得逞,事后還辯稱“不小心壓在她身上”。 |
原標題:台灣女子夜店狂歡醉酒昏睡 搭車被司機性侵得逞
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台灣東森電視台網站報道,台灣新北市20歲女子倩倩(化名)喝醉搭計程車回家,被蔡姓司機“撿尸”(帶走躺在路邊的醉酒者),他叫了幾聲“小姐”,見她昏睡、不省人事,爬到后座性侵得逞,事后還辯稱“不小心壓在她身上”。新北市高等法院27日將他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半。
警方調查,去年5月3日凌晨,倩倩到台北市信義區夜店“NEO 19”狂歡,3時許坐上蔡男(39歲)計程車,她說完住家地址后就昏睡。他途中把車停在一間連鎖咖啡店前,爬到后座性侵,她驚醒無力反抗又昏睡。
警方表示,蔡男開到倩倩住家后叫她起來,她拿出相機拍下他的計程車外貌和車牌,他嚇得說“車資不用了,不要報警!”。司機語畢就急忙開走。她事后氣得提出性侵告訴。
蔡男辯稱,當時倩倩說“尿急”,他隻好停車讓她上廁所,才會到后座幫忙拉她,不小心壓到她身上。但警方在她陰道採集到他的DNA檢體,且他沒收車資顯然心虛,法官認定他酒后性侵,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訴。
(責編: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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