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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4日10:08|来源:大公娱乐|字号:
摘要:台北地方法院3日对台湾富少李宗瑞涉迷奸偷拍34名女性案作出宣判,性侵部分以“乘机性交罪”判刑18年6个月,偷拍部分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年10个月。李宗瑞性侵事件因涉及多位演艺人士,并有不少偷拍影像在网际网路流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
岛内有媒体指出,李宗瑞年纪轻轻如何能“夜店如我家”一般,过花天酒地、饱暖生淫的生活?有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每月有父母给的新台币60万元“零用钱”。60万元是台湾一般大学毕业生大约两年的薪水。但李宗瑞没有工作,只要向父母伸手(甚至不必伸手),每月60万元就进入口袋,任由他花用。假设大学毕业生每月薪水3万元,日常花费即使占薪水所得的百分之百,充其量不过3万元;若撙节用度、省吃俭用,所剩下的钱不过万余元,只有李宗瑞“零用钱”的1/60。
一个“不事生产”的年轻人,每个月如何花掉60万元?有人说,社会上穷苦人家比比皆是,他可以做好事,例如捐助以行善为宗旨的社团组织,这些社团莫不急需善款。但李宗瑞显然不是心存善念、愿意行善之人,因此,60万元的唯一用途,就是满足他贪酒纵慾、糜烂无度的生活。
(责编: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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